最新消息:!
2020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会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 。
《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继2019年顺延文件有效期一年后,今年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实施,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学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满足具体条件?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人才落户办法》提到的“40周岁以下”年龄如何界定?
答:按申请人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推算,40周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落户。例如,申请人出生日期为1980年3月31日,4月1日申请人已超40周岁。所以,他的最迟申请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