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用人单位分类行业基准费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的行业分类,一类至八类分别按照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1%、0.2%、0.35%、0.45%、0.55%、0.65%、0.8%、0.95%执行。
工伤一类行业:缴费比例0.1%
工伤二类行业:缴费比例0.2%
工伤三类行业:缴费比例0.35%
工伤四类行业:缴费比例0.45%
工伤五类行业:缴费比例0.55%
工伤六类行业:缴费比例0.65%
工伤七类行业:缴费比例0.8%
工伤八类行业:缴费比例0.95%
因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2年4月30日政策执行到期后,青岛市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要求,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