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原件,两份,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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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计算公式:合计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2、单位、个人月缴存额分别四舍五入到元。
3、封存仅适用于职工与本单位解除工资关系。
4、转入集中封存户管理,适用于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销户提取、转移条件。
5、办理职工账户调入登记后,职工账户即变为正常状态,可在变更所属年月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无需再做确认。
6、本表一式二联,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