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选房
选房不满意的可以退,不过根据此前安居房项目发布的相关选房方案,选房后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房的,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取消轮候通知书。
以海口长秀仕家安居房为例:
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现场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成功,在当天未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房源在次日重新进入本批次房源库。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不能更名、更换房号、擅自调换。
选房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累计2次以上的,其取得的《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失效,且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安居房时不予受理:
①报名本项目且被确认为入围对象的,本批次房源选房活动开展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选房的;
②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购买、资金及按揭贷款问题等)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
③因自身原因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被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