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组合贷款期限及利率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4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贷款利率分别按照省资金中心、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额度
1、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中:单身职工60万元,已婚职工70万元;商业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2、贷款审核过程中所购房屋不再区分限购区及非限购区,均按照首套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30%,贷款金额不超过70%且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核定;二套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50%,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且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