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切实促进母婴健康,常住地在市南区的孕产妇均可享受免费基本健康服务。
一、服务对象:
市南区常住的孕产妇。
二、主要内容:
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享受孕期健康管理,产后入户访视和42天健康体检等服务。
三、服务流程:
(一)孕8-13周内的孕妇
➤到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
➤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低盐膳食、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等指导。
➤确定孕周和预产期。对无法确定末次月经或月经不规律的孕妇,建议孕妇可通过B超检查等方式确定孕周及预产期。
➤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妇科手术史、孕产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市南区户籍或居住地(青岛市外户籍在市南区居住3个月以上并纳入管理)在市南区的孕妇,可在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后持户口本、《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夫妇双方均为外地的携带居住证、《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复合维生素3瓶。
(二)孕15-20周(最佳16-18周)的孕妇
➤携带《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到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产前筛查。
➤对孕妇是市南区户籍的或孕妇非青岛市户籍、其丈夫是市南区户籍的孕妇,携带《母子健康手册》、户口簿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孕期 B超报告单到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产前筛查。
➤对孕妇是流动人口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纳入管理证明。
➤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医保联网,享有青岛市生育保险的孕妇,需携带《居民医保卡》和《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出具产筛申请单时进行医保联网。
➤以上所有具体需要携带的证件,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青岛市母子健康手册》后,社区医生会详细告知。
(三)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产妇分娩后应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邀约免费入户产后访视。
四、市南区孕妇建册管理服务机构
【八大峡街道办事处】
观音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观者峡路1号4
电话: 82683281
【云南路街道办事处】
云南路街道嘉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嘉祥路3号
电话: 82622069 82622035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河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路19号
电话: 82875412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黄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黄县路37号
电话: 82799622
【八大关街道办事处】
香港西路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香港西路18号
电话: 89073060
【湛山街道办事处】
延安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延安三路206号
电话: 83876052
【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
闽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闽江路116号甲-3
电话: 85711461
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浮山所、五四广场社区)
地址:南京路88号
【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巢湖路2号甲
电话: 85724360
【珠海路街道办事处】
海口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路5号东门
电话: 85920836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仙游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仙游路7号
电话: 8588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