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双方自愿结婚;
➤双方均无配偶;
➤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双方均提交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预约方式
➤网上预约入口:
1、山东省民政厅官网
2、“爱山东”APP
➤电话预约:
三、各区市婚姻登记机关周末轮值安排
周六(上午) 8: 30-12:00
市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崂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即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黄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莱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周日(上午) 8: 30-12:00
市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阳区民政局婚烟登记处
胶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科
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区市公告
四、预约时间
提前2-14天
五、所需申办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