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养老保险转移(转出)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跨省转出:
1、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到社保局审核,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我局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须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有关信息保留备份。
(4)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省内转出:
参照跨省转出程序办理,因省内转移不转移基金,故不再办理基金划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