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对象本人低保金给予分类上浮
1、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上浮低保金
7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或家庭中有2个以上的残疾人处于生活不能自理状态的重病人员因父(母)丧偶、失踪、服刑造成的单亲家庭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下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按当地低保
2、标准的20%上浮低保金
60周岁以上老人非重度残疾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复员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在乡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
注:在实施分类救助时,同一低保对象符合上述多种条件时,按上浮比例高的一项上浮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