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石家庄失业保险管理处)

地方特产2022-05-18 04:15:13未知

  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办理时间:每月正常工作日

  申报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以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发证机关为准,到相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办理方式:

  一、业务大厅办理

  申报材料:

  1、《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企业单位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办理审核:

  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和资料即时受理,企业单位即时办结,事业单位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据《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网上申报开通说明》给单位。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次性提出补报材料的要求。

  新参保单位在业务大厅完成登记注册后,需自行开通网上申报业务。步骤如下:

  首先确认您使用的是否是谷歌浏览器(windows7系统及以上),访问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服务大厅→河北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平台。或者通过以下网址直接访问网上申报系统:

  联通线路地址:http://110.249.254.140:25688

  电信线路地址:http://222.222.31.183:25688

  新开户单位请点击【立即注册】,填写登录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专管员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移动电话、邮箱地址),请谨慎填写,后期忘记密码,需通过您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密码找回。

  登录后,点击【单位绑定】

  新参保单位,因为已经在经办机构办理【开通网报】业务,经办机构给您的单子如下,在上步【单位绑定】,分别录入单位编号、网报注册码,点击【绑定】即可。

  二、网上自助办理

  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人社服务平台自助办理参保登记注册。

  访问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服务大厅→河北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平台。或通过以下地址直接访问网上业务大厅:

  联通地址:http://110.249.254.140:25688

  电信地址:http://222.222.31.183:25688/

  进入登录页面后,请点击【立即注册】,填写登录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专管员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移动电话、邮箱地址),请谨慎填写,后期忘记密码,需通过您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密码找回。

  登录后,点击1【单位登记注册】,开始填写单位信息(*号项为必填项)

  单位信息填写完毕之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第一步:保存】按钮,保存单位信息。

  保存之后点击【第二步:打印上传】按钮,上传所需材料附件(企业单位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照片、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事业或社会团体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的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上传完毕之后,点击【第三步:提交】按钮,提交业务,等待中心审批。这时要和经办机构联系进行审批业务。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再次登录系统,若中心已经审批通过,可以直接使用。中心审批状态可以点击,点击【单位登记注册】,查询审核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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