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大学生创业企业业绩奖励政策

时间:2023-10-11人气:作者:佚名

徐州大学生创业企业业绩奖励政策

  大学生创业企业业绩奖励政策

  (一)对象范围

  1.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年度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经营业绩奖励;

  2.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园区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企业业绩奖励。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年营业收入超 1 亿元的企业不再实行奖励。

  (二)补贴标准

  1.在园企业业绩奖励。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8万元;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5万元;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3万元;年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每年奖励1万元;

  2.优秀毕业企业奖励。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奖励8万元

  (三)办理材料

  3A 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申请流程

  使用企业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点击“大学生创业管理”,选择“大学生创业业绩奖励申请”,填写信息,点击“申请”;点击列表中“电子凭证”上传办理材料,点击列表中“提交”,等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将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寄送至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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