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网上办理指南如下:
【功能描述】个人封存功能实现了对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封存。
【办理规定】
1、个人账户状态必须为正常状态;
2、批量数据信息不能重复 (按照个人账号进行检查);
3、封存生效时间为单位最后汇缴月的次月或为办理业务当前月;
4、留存《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备查。
【操作流程】
1、进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点此进入)
鼠标单击“公积金归集”,点击“个人封存”。进入以下窗口:
2、输入信息
录入方式可以手工逐条录入也可以制作EXCEL文件批量导入。
1)手工录入
点击上图中的“添加”增加一条空白记录,录入个人欲封存的职工账号;如想删除记录,选中记录,点击“删除”,点击 “保存”。
2)批量录入
可点击“导出”批量报盘格式,根据报盘格式内容进行填写并点击“导入”进行批量数据上传。见下图:
点击“浏览”,选择需要导入的文件,然后点击上图中的“提交”,完成上传过程。
如果上传失败,请检查导入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导入成功后,显示如下图:
在上图的明细信息中,如想删除记录,点击“删除”,点击“保存”。
3、提交数据并打印单据
点击上图中的“提交”,跳转到打印页面,如下图:
先点击打印再点提交,显示流转结束,点确定,操作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