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留学入户指南2022 成都留学生落户政策2021最新

地方特产2022-05-18 04:12:27未知

  一、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东部新区和近郊区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原件  ,佐证  ,材料  ,复印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