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
实现单位每月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功能。
办理规定
1、只有签订集中代收协议并已生效的单位才能在网上办理汇缴登记。
2、网上汇缴一次只能缴存一个月,入账成功后可汇缴下月。
3、汇缴登记成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起代收,代收成功后系统自动入账。
4、不能存在缴存登记未入账记录。
业务流程
1、进入“汇缴登记”页面
操作员使用电子钥匙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鼠标左键单击『缴存业务』——『单位汇缴登记』,进入“汇缴登记”页面,如下图:
2、数据录入和提交
上图中,“汇缴信息”项下的“缴存年月”是单位最后汇缴月的次月,新开户单位为启缴月份,点击“计算”按钮后,核算并显示“应缴金额”,如下:
点击“提交”,进入凭证打印界面,如下图:
先打印《南京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回执》后再点击提交,页面弹出消息框如下图:
完成汇缴登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