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及条件有哪些呢?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对象及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符合本区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2、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无房或住房困难(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以下)。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区范围内无房;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本区城镇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区范围内无房;
2、与本区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
3、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
4、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特别强调:
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等房产转让和履行离婚协议与判决的析产行为,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或因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事实无房的,可不受2年限制。
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以民政部门核发的《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为准,该认定经向本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社区申请,分为三档:
1、最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
2、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1893元(含1893元);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每月1893元至2524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