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购房怎么提取南京公积金

地方特产2022-05-18 04:09:12未知

  家庭在南京无房或有一套房,异地购房地必须是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缴纳社保当地,购房时间在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

  若购买异地商品房(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以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

  办理材料如下: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1)首付款发票

  (3)身份证

  (4)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已婚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

  (4)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

  (5)在户籍地购房还需携带购房地户口本;

  (6)工作地购房还需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的支出。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转人工咨询

本文标签: ,公积金  ,商品房  ,单身  ,异地  ,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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