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21年1月1日前取得证书还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吗?

地方特产2022-05-18 04:02:53未知

  2021年1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2019-2021年)〉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7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申领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 在对其进行自主评价和公示后,由企业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领补贴。

  (二)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线核验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审核通过的,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审核证书的查询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 )、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ln.osta.org.cn )、沈阳市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sy.osta.org.cn )。

  (三)抽查。区、县(市)人社部门要组织劳动监察、职业能力建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证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示名单前)。

  (四)公示。复核通过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度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名单(含隐蔽或遮挡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取得证书等级和核发时间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季度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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