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时间
闵行区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的上午8:30 ~11:00,下午1:30 ~ 4:00开展咨询、申请受理工作(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限制重复申请的规定:
除届时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发生调整的情况以外,申请人自街道(乡镇)或者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出具初审或者复审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书面答复之日起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直接作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