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告登记所需材料
(1)预告登记申请书(大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注:纯公积金贷款2份原件;组合贷款4份原件(预告登记2份、转移登记2份)
(2)预告登记约定
注:纯公积金贷款1份,组合贷款2份
(3)2份已备案的《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4)2份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2份金融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1份购房人户口簿复印件
(7)1份结婚证复印件
(8)2份四方委托书(必须是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格式,分别为办理房地产登记使用和房地产转移和他项权利登记使用)
(9)2份《询问记录》(三方盖印(开发商、客户和公积金中心),由开发商出具盖印的《询问记录》(组合贷款的还需要银行盖印))
(10)2份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
(1)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在高新园区购房的抵押人是单身的,须填写《具结保证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3)以上所需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