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时间:
从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起。
查询网址:
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在2023年2月23-24日接受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关于成绩复核相关事项,考生可电话咨询我校研招科(咨询电话开通时间2023年2月23-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申请要求:
考生必须将以下四份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并在申请时间内发送到邮箱3323723031@qq.com,压缩包文件名的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查申请”,以下材料不完备者、填写不规范者、扫描件(或拍照)不清晰者,不予受理申请。
(1)《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查分申请表”,文件格式为word格式;
(2)《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的签字扫描(或拍照)版:将申请表电子版进行纸质打印,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查分申请表”;
(3)身份证(含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身份证”;
(4)准考证: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准考证”。
对公布成绩确有异议需要复核的,请考生在规定申请受理时间内将规范的申请材料发到指定邮箱,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
复核内容:
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及其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核内容。
复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试卷的复核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对考生试卷统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同意后,有关部门开展复核,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
(1)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后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对统考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核;
(2)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院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对自命题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共同进行复核。
结果反馈: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成绩复核,对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不再单独通知考生。3月10日后,经复核发现有误的,我校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更正,获批准后电话通知考生。3月10日左右,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南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