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合规合法的网约车公司,旗下的运营车辆可否进入天津送客?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回复:拟在天津市从事网约车运营业务的企业,平台经营者应当取得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和车辆,必须取得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拟在天津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
(七)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八)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