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
另外: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申领渠道:
1.网上申领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入口办理,审核结果可通过“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模块查询。
2.柜面申领
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除外)至户籍所在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审核结果即时反馈。
3.手机申领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