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和条件
新申请认定沈阳市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应是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1年以上,且无权属争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达到国际或者国内先进质量标准、质量稳定,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市场覆盖面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没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续展认定的著名商标为2013年认定(续展)的沈阳市著名商标。
地方特产2022-05-18 03:19:22未知
新申请认定沈阳市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应是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1年以上,且无权属争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达到国际或者国内先进质量标准、质量稳定,且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市场覆盖面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没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续展认定的著名商标为2013年认定(续展)的沈阳市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