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户条件
1、在莱西市城镇稳定就业,申报居住登记并在莱西市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2、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选择在城镇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工作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单位集体户接收函;居住登记;
4、亲属关系材料。
公安派出所在办理落户时,应当核实申请落户人员的稳定就业情况和稳定居住情况。
符合城镇稳定就业落户条件的人员,经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应当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其中,省外人员应当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备注:
1、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请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2、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含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
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或审核批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