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后办理;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
(二)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经四川省人社厅、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认证后,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三)落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集体户内页和异动名册,每周传递至同级人才中心。无房佐证材料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打印。
(四)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