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以下是长沙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件。
A 类:国际顶尖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类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二类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一类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除外)经菅管理(技术研发)核心成员。
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三类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二类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除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核心成员;
一类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除外)中高级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人才。
D类:高级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四类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
三类企业(私募股权之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除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核心成员;
二类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除外)中高级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人才;
一类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除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骨干人才。
以上A、B类人才每个单位三年内可申报一人,C类人才每个单位三年内可申报两人,D类人才每个单位每年可申报一人,按自然年度计算,以认定时间为准。有人才流动时可申请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