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标准
保费:100元/人/年,其中县财政出资60元/人/年,个人自筹(自缴)40元/人/年。
保费缴付
由政府代缴基本医保的群体(以截止2023年3月31日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反馈的基本医保定额及全额代缴名单为准),其自筹部分则继续由政府代缴;其他群体则自缴个人自筹部分。
参保时限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缴费方式
说明: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可在规定参保时间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正确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参保对象为本年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确认无误后完成支付。系统支持用户为他人代缴,逾期不再参保。如遇个人身份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可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承办商业机构登记确认无误后,将费用缴入统一专户(开户行:石城县农商银行营业部,专户名称: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账号:14830927200005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