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市房票政策知识问答汇总 南通海安购房政策

时间:2023-12-11人气:作者:佚名

南通海安市房票政策知识问答汇总 南通海安购房政策

  1、为何要出台房票政策?

  答:拓宽安置渠道,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现有存量安置房源的有效利用,降低安置项目的建设成本。提高征收地块的区域价值,推动城市面貌更新,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2、房票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房票应当记载所属征收项目名称、征收协议编号、房票编号、被征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票票面金额、兑付截止日期、房票购房补贴标准、受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房票记载的被征收人、受让人,统称为“房票记载人”。房票票面金额在被征收人房屋评估价值至总补偿款(含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费、补助安置面积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期签约奖励等)之间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确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直接结算给被征收人,不计入票面金额。

  3、房票政策推出后,是不是限定只可以选择房票安置?

  答:被征收(搬迁)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家庭情况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房票安置。我市房票安置政策灵活,可以在选择房票的同时领取货币。

  4、房票可以购买哪些项目?

  答:房票可以购买所有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新建商品房,也可以购买商铺、车位、车库、储藏室等。不可以购买二手房。

  5、哪些计入房票票面金额?哪些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答;房票票面金额:包含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其他补偿奖励(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费、补助安置面积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期签约奖励等)由被征收(搬迁)人自主选择确定是否纳入房票票面金额或领取货币。

  不计入票面金额部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直接结算给被征收(搬迁)人。

  6、选择房票安置,搬迁费如何计算?选择房票安置,临时安置费如何计算?

  答:选择房票安置的,搬迁费计2次,搬迁费按被征收(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计算。临时安置费一次性计12个月,按被征(搬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12元/㎡计算。

  7、房票购房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享受房票购房补贴。房票记载人自出具房票之日起4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5%的房票购房补贴;第5个月至第8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0%的房票购房补贴;第9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5%的房票购房补贴。

  享受补助安置面积补助。按被征收(搬迁)房屋的补助安置面积给予补助,补助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70㎡以内的50%和70㎡以外的30%累加计算,补助标准为5000元/㎡。

  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被征收人(搬迁)持房票自购商品住房,可以凭房票安置协议,享受有关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非被征收(搬迁)人不享受税收减免。使用房票购房,可叠加享受我市有关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信贷利率、人才购房、二孩三孩家庭购房相关补贴优惠政策。

  8、房票使用有哪些具体规则?

  答: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

  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结算。一张房票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按照申请兑付结算;一张房票购买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须全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进行一次性兑付结算。

  同一个房票记载人的多张房票可以在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合并购房,但一张房票不得在多个商品房开发项目购房。

  使用房票购房,享受房票购房补贴所购商品房,一经网签备案,不得撤销。

  9、如需房票转让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答:房票转让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区域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凭房票、身份证明、转让申请书、房票转让合同、转让确认书等材料办理实名转让手续。转让人需提供另有住房证明。房票转让手续办理后,须报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备案。

  10、若房票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房票记载人应当妥善保管房票。房票发生遗失的,房票记载人应及时向区域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因房票遗失引起的财产损失等相关责任由房票记载人自行承担。

  11、房票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房票记载人已亡故的,合法继承人凭相关有效手续,可以向区域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办理房票更名手续,但兑付期限不变。

  12、一次购买多套商品房该如何用房票结算?

  答: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结算。一张房票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按照申请兑付结算;一张房票购买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须全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进行一次性兑付结算。

  13、选购的房屋总价大于房票票面金额怎么办?

  答:当购买房屋总价超过房票价值,其超出部分由被征收(搬迁)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自行结算。

  14、选购的房屋总价比房票价值小,房票没有用完怎么办?

  答:房票剩余票面金额可在商品房成交后给予货币兑现。

  15、每张房票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答:原则上一份房票安置协议出具的房票不得超过2张,房票票面金额不小于50万元/张。单套小面积的被征收房屋房票补偿安置不足50万元的,可按实际补偿金额发放一张房票。房票票面金额确认后不得更改,不计息。

  16、到哪里选房购房?

  答:可在海安全市商品房售楼处选房购房,也可在房源超市选房购房。房票相关手续在房源超市办理。

  17、房票购房补贴如何领取?

  答:房票购房补贴在购房后,凭相关手续到房源超市结算兑付。由相关实施主体将补贴直接补贴给被征收(搬迁)人。

  18、实行房票政策后,我市是否还建安置房?

  答:实施房票安置后,新征收(搬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19、房票如何发放?

  答:被征收人签订房票安置协议并腾空交房后,房屋征收部门凭房票安置协议、身份证明、空房交接单、房票安置申请书向被征收人发放房票。

  20、用房票购房开发商会不会涨价?

  答:全市已有约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建局签订了承诺书,承诺持房票购房者与其他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优惠政策、服务和保障等,不附带任何限制条件。同时,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全程监管,确保纳入安置房源的商品房不会临时涨价,更不允许坐地涨价。

  21、房票超期了怎么办?

  答:房票记载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持房票未购房或超期限未购房的,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补贴。建议房票持有人把握好购房时机。

  22、房票使用有哪些禁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严禁与房票记载人对房票进行套现。恶意取得利益的,返还已取得的利益,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房票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票面  商品房  金额  房屋  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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