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该明细表将根据房源分配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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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可根据购房需求,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单位注册、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的程序进行日常办理。
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人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并提交申请。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