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役军人社保转移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单位:在“职工单位查询”模块点击“登录”,再点击“继续使用原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企业用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个人:在“个人城镇职工”模块点击“登录”,在“城镇职工用户登录”页签录入信息并登录。
2、窗口办理
携带材料到北京市各区社保中心办理
各社保中心在收到准确无误的凭证与与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账后,完成信息表的录入及审核,审核成功后转入账户生效。
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由部队出具的材料,请根据退役军人安置单位类型提供。
▼安置到企业的退役军人:
1.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请在此表下方空白处填写参保人手机号码) ;
2.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
1.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请在此表下方空白处填写参保人手机号码) ;
2.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3.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