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会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
申请人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人。
供应分配
按照申请核准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地方特产2023-02-23 22:19:32未知
审核通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会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
申请人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人。
供应分配
按照申请核准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