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3人气:作者:佚名
【回答】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适用该办法。
科普指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首次工伤医疗费报销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进行报销,再次治疗可直接在定点医院进行结算,更多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宿迁市目前工伤保险定点就医医院共有十所,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在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是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来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职工本人,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宿迁市补充工伤保险是工伤保险的补充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开展业务,更多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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