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建造、翻建、装修住房贷款条件

地方特产2022-05-18 02:05:01佚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2)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本文标签: ,西安市  ,条件  ,本息  ,所需  ,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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