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申请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上述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
1.备齐资料
2.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4.部门审核
5.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