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申请条件
1.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实现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已按规定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上述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流程
备齐资料→自主选择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