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居住证到期了续签指南
一、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居住证、居住证明。
三、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点击查询网点:http://msjw.gat.shandong.gov.cn/wechat/html/map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