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居住证绿色通道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
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居住证。对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急需使用居住证,具备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市区、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二)申报材料
公民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指房管、国土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产查询证明》;
就业证明指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件证明和居住地市区、县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就读证明指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学籍证明。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复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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