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只交养老保险(必须是江苏省内户籍),但不能只交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下列人员中,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社会劳动的自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且获得合法劳动收入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员,可在南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不包括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1)江苏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2)在江苏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继续参保的,按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江苏省就业登记地办理继续参保手续;
(3)在江苏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民民,按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江苏省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4)持《南京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