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居住证积分?

地方特产2022-05-18 01:23:31佚名

  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满一年是指:

  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数十二个月;

  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向前数十二个月。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况,且申请时仍属正常缴费状态。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

  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

  用人单位及市、区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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