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办理
不能马上办,需要已经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本市居住并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满半年。
(二)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营业执照等;
(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四)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