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1年8月25日。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宁政发〔2021〕74号),推出十项举措,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对此,南京人社局发布。
▶申请缓缴社保费应符合什么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月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没有列入严重失信单位范围;
2.今年7月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
3.申请日货币资金结余与当月应缴社保费金额之比小于1倍。
地方特产2022-05-18 01:18:54未知
更新于2021年8月25日。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宁政发〔2021〕74号),推出十项举措,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对此,南京人社局发布。
▶申请缓缴社保费应符合什么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月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没有列入严重失信单位范围;
2.今年7月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
3.申请日货币资金结余与当月应缴社保费金额之比小于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