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是什么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

地方特产2022-05-18 01:17:51佚名

  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是指:

  1.在国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普通增值税发票。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 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本文标签: ,电动自行车  ,来历  ,下属单位  ,协议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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