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报主体+材料

地方特产2022-05-18 01:06:43佚名

   一、申报主体

  (一)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上缴税费总额达到2.2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未获得高企补助的且2020年上缴税费总额达到2.2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申报企业在太原市小店区辖区内注册,在小店区税务部门纳税。

   二、申报材料

  (一)小店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2020年度完税证明,当年纳税30万元(含)以上企业提供2020年度第四季度完税证明,当年纳税30万元以下企业提供全年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从税务系统中的开具税收证明(文书式)导出全年或四季度各项税费,并有合计数。

本文标签: ,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  ,税费  ,企业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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