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购买指南 2021年成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地方特产2022-05-18 00:52:17未知

  重要提醒: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筹资期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集中筹资期内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新鲜出炉!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界面

  2、点击用户登录页面的“社保参保人”,选择“身份证”,依次填入您的身份证号、姓名,点击姓名输入框右边的“->”,系统将自动带出您的手机号码,或直接输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后点击“登录”按钮。

  

  特别提醒:

  自然人需在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后才能正常登录并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如果您还未在社保局办理登记,那么在登录页面,将无法读取到您的相关信息,无法进入缴费流程。如提示税务机关未收您的参保信息,请与当地社保(医保)、税务局联系处理。

  3、登录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社保费申报页面。可以点击要办理的业务图标,进入相应功能页面。

  

  特别提醒:

  部分情况下会出现“您还未登陆,是否现在登录”的提示信息,此时再次点击“登录”,系统会自动进行登录并跳转到社保费申报页面。

  登陆成功后

  就是医保费的申报步骤了

  01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操作

  如果您还未签订个委托扣款协议,则可以通过此模块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或对已签订的协议进行查询、修改、作废。

  1.用户在社保功能菜单页,点击 “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图标,进入协议管理页面,系统将自动查询显示用户已签订的协议信息,如未签订协议,可点击右上角“新增协议”,进入协议签订页面。

  

  2.用户录入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及扣款银行帐号,如果是贷记卡,还需输入cvn2(贷记卡背面后三位)和卡有效期。

  3.用户填写银行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缴费人本人银行卡。

  

  4.如果用户选择的“批扣标志”为“费批扣”,系统将显示《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全文,用户需阅读并同意该协议内容。

  特别提醒:

  批扣标志:用户是否允许税务机关自动按时从该银行帐号扣缴社保费费款,如果选择“费批扣”,税务机关将自动按时从该银行帐号扣缴社保费费款。如果选择“费非批扣”,该三方协议信息将仅用于用户自己发起的扣款操作。

  只能用本人卡签订协议。

  

  02医保费申报步骤

  1.进入社保费功能菜单页面,点击“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图标,进入功能首页,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2.系统将展示用户在社保局登记的缴费登记信息,用户可以选择单个征收品目进行申报,系统将带出用户选择的征收品目(子目)对应的缴费档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缴费档次,点击“提交申报”按钮进行申报保存。

  

  特别提醒:

  如果同征收品目下有多个征收子目缴费登记信息,将只能选择一个子目进行申报。

  

  03医保费申报作废步骤

  1.进入社保费功能菜单页面,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作废”图标,进入作废功能页面,系统将自动查询显示本月已申报的所有申报表列表。

  如果查出多条申报表列表,用户可以点击页面右上方“筛选”按钮,选择申报日期时间段,过滤申报表数据。

  

  2. 用户点击要作废的申报表,系统将显示该申报表的详细数据,如果用户确认需要作废,可点击页面下方“作废”按钮提交作废。

  

  04医保缴纳步骤费

  1.参保自然人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后,在申报成功回执页面点击“去缴款”,或者返回社保功能菜单页,点击 “社会保险费缴纳”图标,进入缴款功能页面,系统将自动查询显示用户所有已申报未缴款的待缴款列表,用户可通过左右滑动页面,选择并添加本次要缴款的申报表。

  

  2. 用户选择要缴款的申报数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将展示可使用的缴款方式。

  3.用户点击“三方协议”缴款方式,系统将展示缴费人已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的《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列表,包括扣款银行帐号、帐号名称、三方协议号等,缴费人确认银行信息及金额无误,可点击“缴款”确定缴费。

  

  4.如果用户尚未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将暂时无法在线办理缴款业务,用户可以使用“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功能进行三方协议签订。

  以上就是城乡医保的网上缴纳步骤啦,下面再给大家,科普一点城乡医保的基本知识。

  01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覆盖五类人群,分别为: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

  4、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5、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02缴费标准

  

  03缴费时间

  9月1日到12月20日之间

  【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儿缴费时间有变化:出生后180天可办理参保缴费。

  2020年9月后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同时购买2020与2021年的医保。

  03缴费材料

  对于本市城乡居民和在册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应提供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非本市的0-18岁散居儿童参保,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细来说:

  (一)本市城乡居民和散居儿童持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本市的0-18岁散居儿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的户口薄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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