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一)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本区户籍(含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二)本区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学生);
(三)在本区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四)驻岚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限
(一)正常缴费期:2020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为正常缴费期,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保补缴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补缴期。自缴费次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其中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