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公路附加费
属于汽油车的,无需自行缴费,汽油车附加费统一通过油价进行征收,每升汽油含1.05元车辆通行附加费。属于柴油车的,需要自行缴纳附加费。
柴油车缴费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进入本经济特区行驶的,应当自进入本经济特区之日起依照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超过10日的,每10日应当向征稽机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手续;需要长期在本经济特区内行驶的,可以申请依照本经济特区柴油机动车辆缴费的有关规定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应当到设在上岸港口的征稽站点领取缴费登记凭证;上岸港口没有征稽站点的,应当到上岸港口所在市县征稽机构领取缴费登记凭证。
外省柴油机动车辆离开本经济特区前,应当到征稽机构或者其设立的征稽站点办理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结算手续,并交还缴费登记凭证。
收费标准
车牌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的,柴油通行附加费是根据核定吨位按车辆征收,现为220元/吨·月,11元/吨·日,0.5元/吨·小时。
本省籍或外省籍常驻户柴油机动车辆实行年度统缴的,一次性缴纳全年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80%的优惠;一次性缴纳半年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85%的优惠;一次性缴纳一季度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可享受90%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