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参保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处于中断缴费状态。
2.年满60周岁后户籍从市域外迁入本市的,须满三年才能办理初次参保。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未办理过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属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所属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基层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所属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各区(市)县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联系电话:
028-12333
028-87706652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按月或按年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税务机关办事大厅、税务机关指定的合作银行(如农商银行等);
补缴中断或到龄、超龄一次性趸缴:本人户籍所属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各区(市)县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或成都市农商银行指定的网点。
联系电话:
028-12333
028-87706652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