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其近亲属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二、经办流程
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打印《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回执》反馈申请人→发放待遇。
三、办理要点
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需先补缴欠费,待到账后办理。
四、经办表单
1、《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南京市工伤参保人员(1-4级、停工留薪)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五、申请材料
《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
六、办理地点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关门结算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