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新政)

地方特产2022-05-18 00:28:51未知

  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最近发布了2020年8月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集中回答大家目前对于公积金最常见的疑问:

  热点问题1:对于疫情缓缴到期的企业,职工的贷款权益会受影响吗?

  答:如果企业未补缴疫情缓缴期间公积金的,职工的贷款权益暂不受影响,不过职工申请贷款时须适用“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的政策。例如,如果企业申请缓缴1-6月份公积金,到了8月份企业未补缴1-6月份公积金,且未缴纳7月和8月的公积金,不会影响职工申请贷款,但是到9月份企业仍未恢复正常汇缴则会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热点问题2: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工作单位后能否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

  答:为保障职工在新工作单位应有的公积金权益,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单位后,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且原企业未有在途公积金业务时,可以选择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热点问题3:职工购买自住房在异地中心办理了购房提取,能否再用该套房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职工家庭购买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不能再用该套房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4:如果职工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

  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利率上浮10%。

  热点问题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汇缴。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当按时、足额缴存,连续欠缴6个月以上(含)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对其账户进行封存。

本文标签: ,公积金  ,职工  ,长沙  ,住房公积金  ,热点问题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