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公积金贷款分类一览(2020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8 00:26:57佚名

  根据2020年2月15日公布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下称公积金)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适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

  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即可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的贷款,称为纯公积金贷款。

  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以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时,其不足部分同时向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下称受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下称商业贷款),称为组合贷款。

  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称为商转公贷款。

本文标签: ,公积金贷款  ,贷款  ,下称  ,自住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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